蒙特勒文件关于武装冲突私营军事和安保公司
浏览人数:1269 发表时间:2014-06-26 01:28:38
联合国A/63/467–S/2008/636大会安全理事会
6 October 2008
08-53709 (C) 311008 031108
*0853709*
大会安全理事会
第六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 76
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的现况第六十三年.
2008年10月2日瑞士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我很高兴地通知阁下,2008年9月17日17个国家就“蒙特勒文件”达成谅解,这份文件正文载有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从事活动的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务公司的规则和良好惯例(见附件)。蒙特勒文件是瑞士政府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2006 年开展的一项国际进程的结果,目的是促进对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的尊重。
我们相信这份文件与所有国家相关,并邀请所有国家考虑通过该文件所载的有关措施。我们又邀请所有国家考虑向瑞士联邦外交部通报它们对这项文件的支持.由于这一国际进程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问题有关,并且在你就该问题提交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S/2007/643)第9段中有所提及,请将本信及其附件(包括非正式摘要)作为大会议程项目76的文件和安全理事会文件分发为荷。常驻代表 大使 彼得•毛厄尔(签名)
阿富汗、安哥拉、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伊拉克、波兰、塞拉利昂、南非、瑞典、瑞士、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乌克兰和美利坚合众国。 A/63/467 S/2008/6362 08-53709(C)
2008年10月2日瑞士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的附件蒙特勒文件——武装冲突期间各国关于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务公司营业的相关国际法律义务和良好惯例2008年9月17日,蒙特勒A/63/467S/2008/636 08-53709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