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顿国际保镖公司有义务明确雇主遵守保全守则及合同内容,配合保镖做好保全工作。保镖作为专业的保全人员而委托方相对保镖工作不太了解不太专业,为了更好服务每一位客户,保护客户人身、财产、物品,雷顿国际保镖公司与客户确立雇佣关系。
1.依法注册登记中国境内及境外企业经营合法生意,并且能支付保镖酬劳的能力或相关财产证明。
2.真实坦诚告知雇佣保镖的意图,明确保护对象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及身份地位。
3.告知自身存在风险程度或家庭企业所面临的威胁程度,如果不告知风险程度不利于对客户的保护发生意外时对保镖人身伤害或公司重大损失,将不予承接此类保护工作。
4.公司从事安全的保护工作,为了保护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准参加或利用其他身份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保镖有权拒绝,可能会影响工作或造成后果的其他任务。
5.公司与客户是合作关系,并非上下级关系,针对于打手催债助理等,保镖工作重于防守而不主张进攻,不能主动攻击对方,在必要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保护客户以及自己。
6.国外保镖执行高危地区的保护任务时,保镖驾驶车辆时有客户更换驾车手续及证件等
7.国外保镖在高危地区执行高危任务时所手持的轻武器、子弹、防弹衣及防护装备等有客户办理相关手续或持枪证明。
8.出国保镖所办理的不同国家的护照均由委托方客户统一办理相关出境手续。
9.出境保镖在高危地区执行任务时,交通车辆、通讯装备及防卫监视器材由委托方提供。